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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考核评选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6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目标,结合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市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对《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考核评选办法(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 键 词:工业  考核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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