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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和《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摘    要:《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原则和重点方向:安排原则:按照"手续简单、易于操作、堵住腐败、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资金安排坚持解决企业当前的困难、促进税收增长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贷款贴息与投资补助相结合;市级统筹与区县(自治县)切块相结合,力争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上效益。重点方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技术改造(先进设备引进)、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平台建设补助、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鼓励类产业投资贷款和中小企业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产品生产所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以及市场开拓、上市企业重组扶持、"走出去"奖励、新创办企业租用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商贸流通物流、农业产业化、国家有关扶持资金的配套及其他政府鼓励事项。由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发布重点支持项目指南。《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资金安排和扶持方式、申报条件和资料、申报程序、管理及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民营经济△  资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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