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闽政文2020]227号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你们《关于核定国高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2020]8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国高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项目内的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桥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2.68元/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2.14元/车公里计算;项目内的平潭上岛路段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0.60元/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0.45元/车公里计算。为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暂对平潭上岛路段4.547公里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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