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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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办2017]1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27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和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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