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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S318(联十四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20]44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S318(联十四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2019]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芗城区境内农用地60.8977公顷(其中耕地21.66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芗城区石亭镇南山村水浇地0.003公顷、旱地2.8575公顷、园地1.8337公顷、其他农用地1.6153公顷,秋坑村旱地0.8562公顷、园地2.6882公顷、其他农用地0.636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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