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重新犯罪实证研究
引用本文:丛梅.重新犯罪实证研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5):143.
作者姓名:丛梅
摘    要:法理学的另一种分法是将其分成特别法理学和一般法理学。特别法理学关注的是某一法律制度的基本假设,而一般法理学涵盖范围则更宽。按照奥斯丁(Austin,1790-1859)的看法,一般法理学研究成熟法律制度所共通的“原则、观念和区别”。本书所确定的研究范围是英国法中先例的运作。

关 键 词:实证研究  重新犯罪  法理学研究  法律制度  涵盖范围  奥斯丁  英国法  先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