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规则及其例外制度 |
| |
引用本文: | 王青,苏赞.合同相对性规则及其例外制度[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3):89-91. |
| |
作者姓名: | 王青 苏赞 |
| |
作者单位: | 1. 江苏警官学院管理系 2. 南京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合同 债的相对性要求合同只对其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 ,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的权利或义务对第三人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合同 债的相对性例外制度应基于合同对第三人产生竞争力的原因力在于合同本身的既有约定而为法律所肯认 ,而并非法律的直接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代理、附保护第三人的契约、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应当归结于合同 债的相对性例外制度中。
|
关 键 词: | 民法 合同相对性规则 相对性例外制度 |
文章编号: | 1672-1020(2004)03-0089-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2月22日 |
Relative Rule and Exception System of Contrac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