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电子数据证据及其司法运用
引用本文:李鹏.电子数据证据及其司法运用[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1):145-149.
作者姓名:李鹏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电子证据相对于传统证据具有数字性、安全性、脆弱性、共享性等特点。电子数据证据可分为模拟电子证据与数字电子证据、原始电子证据与传来电子证据、电子生成存储证据与计算机混合证据、直接电子证据与间接电子证据等几大类。电子数据要作为证据使用 ,应具备证明能力和证据能力。运用电子数据证据要实行开示制度 ,并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关 键 词:电子数据  证据制度  诉讼法
文章编号:1672-1020(2004)01-0145-05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7日

Electronic Data Proof and Judicial Applicat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