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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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柳兰.国家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比较[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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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柳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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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公安专科学院治安系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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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都属侵权损害赔偿。国家赔偿责任在民事侵权赔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有相似之处,也有许多差异,表现在:侵权赔偿责任主体上,民事侵权主体的范围没有限制,而国家侵权赔偿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归责原则上,民事赔偿实行过错原则,国家赔偿采取违法原则;在赔偿范围和标准上,民事赔偿没有赔偿范围的和最高限额的限制,而国家赔偿仅限于行政和刑事赔偿并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在赔偿程序方面,民事赔偿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国家赔偿中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应主动赔偿。另外,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在责任形式、费用来源、时效方面都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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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民事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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