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份血写遗书字迹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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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慧珍,刘安民.对一份血写遗书字迹的检验[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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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慧珍 刘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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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政保科
(曹慧珍),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政保科(刘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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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血写遗书字迹,是指非正常死亡者以自己的手指为书写用“笔”、以血液为“书写液”而书写形成的遗书字迹。由于特殊的书写工具形成的书写字迹,加之非正常死亡者书写时的心理状态不同于平常的心态,必然导致该遗书字迹与平时字迹之间有所区别。笔者通过陈爱霞非正常死亡一案中的血写遗书字迹的检验,在摹拟实验的基础上,就血写遗书字迹的特点、检验及与案情之间的有机联系等方面,谈点初步认识,以求教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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