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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木”不能“取火”吗?
引用本文:小河.“钻木”不能“取火”吗?[J].思想政治课教学,1984(9).
作者姓名:小河
摘    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钻木取火”一说。可是,前些时候有些同志否认这一说法。这些同志曾就“钻木取火”做过一些实验。他们在电钻上以每分钟2,000转的高速,用直径为30毫米的杵状无刃钻头,在干硬杂木上摩擦钻孔。两秒钟时,始冒烟,木变色,但此后持续半个小时,既没有火焰,也没有火星。他们还做了别的实验,两木相摩,燧石摩木等,但其效果都远不如电钻。因此,他们认为:“钻木”不能“取火”。并且,他们依据中国古代重要典籍的记载断定,中国最早的人工制火的方法是“钻燧取火”。他们考证说:“钻”是一种铁制的尖锐器,又叫“镞”,它在石器时代和金属器时代不仅用来穿孔,用作矢镞,而且还当做火镰。“燧”就是火石。“钻燧取火”就是用火镰与火石互相急剧地摩擦或撞击以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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