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摘    要:<正>呼政办发2015]2号2015年1月29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了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9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和农村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65元/月·人,五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