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民警察救助制度规范化 |
| |
引用本文: | 戚丹.试论人民警察救助制度规范化[J].辽宁警专学报,2013(2):45-49. |
| |
作者姓名: | 戚丹 |
| |
作者单位: |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系 |
| |
摘 要: |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但由于救助制度缺陷,致使人民警察履行救助义务时常陷入困境。在履行救助是警察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的背景下,应当从规范人民警察救助范围、程序、法律救济等方面,对救助制度的规范化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人民警察更好履行救助义务提供规范性指导,加强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
关 键 词: | 人民警察救助 制度 规范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