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规定 |
| |
摘 要: | 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不再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2011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
关 键 词: | 政策 车辆购置税 小排量车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 乘用车 财政部 征收 |
POLICY AND REGUL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