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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破”与“立”——以山东省日照市社区自治经验为例
作者单位:;1.山东社会科学院当代宗教研究所
摘    要: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缺失、经济利益分化严重、村民自治能力培育不足、不良选举文化频繁入侵等问题广泛存在,严重干扰了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的开展,损害了农村社区村民的合法权益,危害着农村社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山东省日照市作为全国唯一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在农村社区组织架构、管理形式和目标追求上实现了"三破三立",创新基层民主形式,推动基层民主进步,实现了农村社区的文明自治和稳定发展。当前推进农村社区治理,需要维护村民自治权利的主体地位,确保村民自治权利有充分的实现路径;需要厘清农村社区的自治任务与服务功能,以创新精神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工作格局的变革。

关 键 词:社会治理  农村社区自治  村民自治权利  村民自治能力  基层民主形式

"Abolishment" and "Establishment" of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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