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及可诉性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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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璇,李波阳.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及可诉性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4):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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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璇 李波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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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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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法律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问题饱受争议,从法理上来讲,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重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程序及救济程序,使之公正、合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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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认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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