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权对公民私欲的介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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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晋胜,武琼.论警察权对公民私欲的介入程序[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9):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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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晋胜 武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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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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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权介入公民私欲的过程,是公权与私权相互矛盾又相互融合的过程。警察权的介入程序是人民警察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一个制度纽带。其中,理念选择,确立着介入程序的基本方向;制度安排,是介入程序的一个实际载体;制度操作,构成了介入程序的实践环节。上述三方面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成就着警察权在介入公民私欲的程序的规范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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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权 公民私欲 介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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