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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取证的法律规制
引用本文:刘蜜.电子数据取证的法律规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2):118-123.
作者姓名:刘蜜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35
基金项目: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电子数据与传统证据规则的冲突与调和》(项目负责人:刘蜜); 湖北警官学院2014年度院级重点研究项目《基层公安执法的理念与经验问题研究》(项目负责人:马忠泉)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电子数据因其脆弱性、隐蔽性、复合性和高科技性等特点,使传统取证手段往往显得捉襟见肘。目前我国电子数据作为一种全新证据形式刚刚确立,其取证手段和程序正处于司法实践迫切需要和立法严重缺失的境地。通过分析国外对电子数据取证的立法规制的经验,为完善我国电子数据取证的法律规制提供相关借鉴。

关 键 词:电子数据取证  取证程序  取证原则  法律规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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