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新机制下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思路——以江苏省“公调对接”调处模式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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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富鹏.公安机关在新机制下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思路——以江苏省“公调对接”调处模式为视角[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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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富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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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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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项目“我国基层公安机关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实证研究——以江苏省公调对接调处模式为例”,项目编号:YX1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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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4月,江苏南通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其中就涉及到了"公调对接"这项工作。随后"公调对接"工作如火如荼地从"点"的试行延伸到"面"的推广。"公调对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公安机关因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牵涉警力、制约公安主业开展的难题,也为江苏省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探索出一条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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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公调对接 矛盾纠纷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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