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架构分析——以《公司法》第16条为考察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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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青青.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架构分析——以《公司法》第16条为考察重点[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9):10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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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青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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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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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只有明晰了《公司法》涉及公司担保能力、内部审议程序条款之规范性质及规制对象,才可能为公司对外担保尤其是违反规定对外担保的合同效力判定奠定认定依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和第2款为效力性强制规范,第3款为取缔性强制规范。《公司法》第16条规制的对象为公司内部决议而非担保合同,二者为各自独立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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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对外担保 强制性规范 公司内部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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