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土地征收补偿费之分割 |
| |
引用本文: | 曹敏.夫妻离婚时土地征收补偿费之分割[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109-111. |
| |
作者姓名: | 曹敏 |
| |
作者单位: | 中共德阳市委党校科研处 |
| |
摘 要: | 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土地所有者和承包人因失去土地而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
关 键 词: | 夫妻离婚 土地征收补偿费 夫妻共同财产 集体经济组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