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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公开侦查原则论
引用本文:韩德明.适度公开侦查原则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4):44-49.
作者姓名:韩德明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江苏,南京,210012
摘    要:适度公开侦查原则是行政公开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所强调的侦查秘密原则存在固有的价值缺陷,该原则过分强调侦查程序的工具合理性而忽视了价值合理性。确立适度公开侦查原则具有其深刻的合理性基础,它是民主政治的法律程序制度落实,确立该原则有利于监督和制约侦查权力的运行,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现象的发生,能够确保公民知情权在侦查领域中的实现,促进侦查程序正义性价值目标的实现。适度公开侦查原则要通过立法加以确立,立法内容上要对侦查公开对象、事项、方式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关 键 词:侦查原则  秘密侦查  行政公开  适度公开侦查
文章编号:1672-2140(2004)04-0044-06

Doctrine of Proper Publicity in Inves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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