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特种行业的概念和管理范围 |
| |
引用本文: | 熊一新,谢惠敏.论我国特种行业的概念和管理范围[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 |
| |
作者姓名: | 熊一新 谢惠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 |
| |
摘 要: |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其经营的业务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特殊治安管理的行业。它有四个构成要件:必须是工商服务业中的部分行业;其经营的业务必须是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必须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业;必须是由公安机关实行特殊治安管理的行业。确定是否为特种行业的根本依据是其经营业务确属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根本原则是抓住重点,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在特种行业管理范围的确定方面需注意不同性质的社会对特种行业管理的设定不同等五种情况。
|
关 键 词: | 特种行业 构成要件 管理范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