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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治安中心户长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涌清.关于当前“治安中心户长制”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作者姓名:陈涌清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基金项目:2007年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传统与创新:当代农村警务战略研究”(项目编号:2007LLYJGADX05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治安中心户长制是全国正在探索实施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服务的新型农村治安防控机制,目前主要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或是经济居于全国中下水平的地区实施。治安中心户长制是农村警务区治安防控从行政村向自然村的延伸,弥补了农村现有警务资源的不足,是中国古代乡村治安传统在新时期的创新。实施治安中心户长制应坚持民主、自愿原则,建立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待遇为辅的激励机制,提供必要的保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开展。

关 键 词:治安中心户长制  农村警务  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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