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基于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 |
| |
引用本文: | 芮强.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基于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
| |
作者姓名: | 芮强 |
| |
作者单位: | 河南警察学院; |
| |
基金项目: | 201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12CFX003) |
| |
摘 要: | 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人制度有着不同的解释与特征。专家证人制度的内容包括专家证人主体制度、专家证言的质证和专家证言的采信。在我国,以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为基础,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必须厘清以下问题:专家证人的性质、专家证人的资格条件、专家证人的选任程序、专家证人的权利义务、专家证人意见的开示和专家证人意见的采信标准。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专家证人 专家证人制度 鉴定意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