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方与媒体关系法律维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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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晋丰.对警方与媒体关系法律维度的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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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晋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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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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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与媒体是平等的法律主体,警媒双方关系因信息传播活动而产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为各自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警方的新闻权利包括传播权、要求更正权,新闻义务包括公开警务信息、尊重媒体传播新闻信息的权利.媒体的新闻权利包括采访权、编辑权、报道权、舆论监督权,新闻义务包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法律和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法律明确了警媒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依据和标准,是确保双方关系正常有序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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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方 媒体 法律 权利 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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