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证明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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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宗侯,禹竹蕊.治安案件证明问题探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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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宗侯 禹竹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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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6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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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在实践中,治安案件相对于刑事案件,往往难以有效取证,有时甚至难以有效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要想改变现状,应该从治安处罚自身的特点出发,按照兼顾权利保障和行政效率的原则去确立治安处罚的证明标准;确立“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建立当事人依要求提供证据的制度;并完善证人保护制度,明确规定过失导致的“错证”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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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安案件 证明标准 举证责任 证人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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