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正确的物证观念 加强物证检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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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锐.确立正确的物证观念 加强物证检验建设[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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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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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技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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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意义上的物证已经突破了传统物证的范围,是指据以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客观实在物。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独立于人们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二)其所含的证据意义只能通过人的认识才能发挥出来,才能在诉讼证明中起到证据的作用。(三)大多数物证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必须要和其他参考证据和证据资料组成严密的证据体系。(四)具有不可替代性。当前,我国刑事犯罪多发,特大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使物证检验技术面临严重挑战。物证检验人页必须牢固地树立执法意识、证据意识和时限意识,增强监督意识,把好现场勘查关、物证的发现与提取关、物证鉴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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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证 特点 检验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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