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立法背景下隐匿身份侦查的理性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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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艺生.我国现有立法背景下隐匿身份侦查的理性运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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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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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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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资助项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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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匿身份侦查指的是侦查人员或受委托侦查的人员隐匿其真实身份实施的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隐匿身份侦查的具体程序规定极度缺乏。不过,刑事程序原则可以作为解释与适用现行程序法的指导原则,对于刑事程序法所未规定的程序,则可以依据刑事程序原则的内涵与精神而类推适用最相似的程序。同时,也可以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类推使用最相似和最合理的实体或程序规范。隐匿身份侦查的基本程序包括主体、对象、启动、监督和责任承担。隐匿身份侦查的行为限度包括实体法基础和程序法依据。隐匿身份侦查的相关证据问题则保护其基本的证据能力定位和证据的具体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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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隐匿身份侦查 基本程序 行为限度 证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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