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是跨世纪公安工作的必然选择──江苏省公安机关人民满意创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朱义泉.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是跨世纪公安工作的必然选择──江苏省公安机关人民满意创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
| |
作者姓名: | 朱义泉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 |
| |
摘 要: | 人民满意标准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根本指针。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体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把握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抓住了队伍建设的根本。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关系,公仆与主人的关系,领导满意与群众满意的关系,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至关重要。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努力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公安民警队伍;三是积极改革工作运行和队伍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
关 键 词: | 公安工作 人民满意标准 根本指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