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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大民生和城建项目须向人大报告并听取社会意见
摘    要:日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该规定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市民关注的雨污分流、城西干道改造工程等重大民生、城建等项目,今后若未向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擅自作出决定的,市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其决定。

关 键 词:城建项目  南京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生  市人大常委会  会意  大报  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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