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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财经监督
引用本文:李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财经监督[J].天津人大,2010(8):24-25.
作者姓名:李震
作者单位: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财经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财经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寓支持促进于监督之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查监督工作,逐步实现了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在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 键 词:财经监督  履行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  人民当家作主  区域经济发展  监督工作  国家事务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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