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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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景宇.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下)[J].天津人大,2013(6):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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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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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监督法第二章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作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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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检察院工作 实践经验 程序化 监督权 监督法 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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