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政府对议会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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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劲松.发达国家政府对议会负责制[J].中国人大,19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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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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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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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奉行熔权制或称议会制(与总统制相对而言)的发达国家普遍实行政府对议会负责制(简称政府负责制)。那么,政府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议会采用哪些措施促使政府履行这一基本制度?本文简要说明这两个问题。政府负责制的基本内容近代英国首创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熔合的宪政制度,即熔权制。熔权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政府对议会负责。现代大多数发达国家借用了英式熔权制,并相应采用政府对议会负责制。1.两种负责主体从负责的主体看,政府负责制有两种实现形式,即政府集体负责制和部长个人负责制。政府集体负责制又包含几方面。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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