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民年龄与法定权利义务
引用本文:黄士孝.公民年龄与法定权利义务[J].中国人大,1998(20).
作者姓名:黄士孝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阴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权利义务与公民的年龄是有关系的。公民年龄与法律规定直接相关的有如下内容:六周岁:儿童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5条)。七周岁:六周岁儿童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推迟到七周岁(义务教育法第5条)。十周岁以下: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2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