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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报刊文摘
摘    要:人大执法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使用最多最主要的法律监督形式,如果使用得好,就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当前社会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仍然相当严重,表明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为了使执法检查更有成效,需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明确执法检查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执法机关。现在有些地方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往往与有关执法部门或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有人大、政府、政协三家联合的,有人大和政府联合的,还有人大和政协联合的。这种做法容易混淆执法检查的主体,使执法部门即被检查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实际的检查主体,人大执法检查变成执法部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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