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的新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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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学安.新《律师法》的新特点[J].今日中国(中文版),2007,56(10):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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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学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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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律师法(修订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这部草案已经在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在这部草案中,关于律师职业定位、律师执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呈现出与国际接轨的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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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与国际接轨 修订草案 会议讨论 职业定位 执业保障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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