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气象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气象局、建设部和环保总局《关于批复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请示》(水汛2006]3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关 键 词:国务院  国土资源部  市人民政府  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