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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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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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使用 资金往来 财政部 结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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