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中宣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供销总社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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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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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建2009]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物价)、宣传、农业、环保、供销、税务、工商、质监主管部门: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9年2月1日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工作,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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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展改革委 工业生产 供销总社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 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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