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关 键 词: | 假冒伪劣商品 知识产权 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 国务院 公开制 领导 批转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