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政协干部应强化“四种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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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志胜.县区政协干部应强化“四种意识”[J].江苏政协,2011(7):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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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志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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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淮阴区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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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新时期、新阶段,政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要把基层政协工作做好,作为县区政协干部应强化"四种意识"。第一,强化核心意识。一是充分认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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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协工作 四种意识 根本保证 协商议政 人民政协 新时期 县区 新阶段 贯彻落实 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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