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已经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条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