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延续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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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登民.解除延续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J].新疆人大(汉文),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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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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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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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赵某于1992年10月进入某通信公司工作,1996年9月签订了为期8年的劳动合同。后某通信公司改制,2001年4月与赵某续签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赵某继续工作。后某通信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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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乌鲁木齐市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支付 上诉人 通信 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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