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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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发2015]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我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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