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四个主体”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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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文泰.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四个主体”的作用[J].大连干部学刊,2012,28(2):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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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文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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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闽江学院思政部,福建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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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立项课题“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措施与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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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社会管理主体有四个即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由于各主体作用异化,未能形成合力,致使农村社会管理长期存在缺陷。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目标,必须整合“四个主体”,使之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他们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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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社会管理 四个主体 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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