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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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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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办发〔2007〕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空调已比较普遍地应用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在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电能。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精神,促进科学使用空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重要意义多年以来,我国公共建筑的空调管理比较粗放,空调温度设置不尽合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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