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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关处理决定的复议、起诉及控告
引用本文: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对海关处理决定的复议、起诉及控告[J].两岸关系,2002(7):27-27.
作者姓名: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作者单位: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摘    要:一、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生育,在执行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

关 键 词:内地居民  生育问题  中国  香港  澳门  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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