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影视交流合作新政,意义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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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新梅.两岸影视交流合作新政,意义何在?[J].两岸关系,2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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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新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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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其中,影视领域推出了"两取消一放宽"政策。《措施》的实施,将促进台湾影视业共享大陆影视发展机遇,推动两岸影视交流合作,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促进两岸人民心灵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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