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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大常委会不能考核和表彰下级人大常委会工作
引用本文:庞清涛,薛贞.上级人大常委会不能考核和表彰下级人大常委会工作[J].辽宁人大,2006(11):32-33.
作者姓名:庞清涛  薛贞
摘    要:目前,一些上级人大常委会为了激发下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对其工作进行了考核表彰,应该说初衷和愿望是好的,但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违背有关法律精神。对此,笔者的观点是,上级人大常委会不能对下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考核。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工作  考核  表彰  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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